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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7條規定,原住民族委員會捐助成立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」。本基金會是國內第一個專責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之單位,以族語「推廣行銷」、「研究發展」、「保存創新」和「認證測驗」為核心宗旨,並將積極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之精神,全面推動各項語言復振工作,以維護族語永續傳承及促進族語健全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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