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款說明

銀行匯款

  • 至各銀行臨櫃或使用網路銀行匯款至本基金會帳戶
    戶名: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」
    帳戶:5159871001411
    銀行:合作金庫(銀行代號:006)
       南門分行(分行代號:5159)
  • 請於匯款後將您的【匯款回條/存款憑證】傳真至02-23410722或掃描擋案寄至 abus@ilrdf.org.tw 信箱,並註明「收據抬頭、收件地址、聯絡人、聯絡電話」等捐款人相關資料。
  • 匯款可能需支付銀行手續費,費用依照各銀行標準收取。

ATM轉帳

  • 至ATM自動櫃員機轉帳至本基金會帳戶
    戶名: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」
    帳戶:5159871001411
    銀行:合作金庫(銀行代號:006)
       南門分行(分行代號:5159)
  • 請於ATM轉帳後將您的【轉帳收據】傳真至02-23410722或掃描擋案寄至 abus@ilrdf.org.tw 信箱,並註明「收據抬頭、收件地址、聯絡人、聯絡電話」等捐款人相關資料。
  • 跨行轉帳,捐款人需自行負擔手續費,費用依照各銀行標準收取。

現金捐款

  • 親送或現金袋郵寄至本基金會
    郵寄收件人: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-行政管理組(捐款)」
    地址:100029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63號9樓
    電話:02-23418508#905(阿布思)
  • 郵寄時附上便條紙註明「收據抬頭、收件地址、聯絡人、聯絡電話」等捐款人相關資料。





捐款Q&A

原語會接受捐贈法源依據?

依據 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」第五條之規定,本基金會得以接受「國內外公私機構、團體、法人或個人之捐贈。但不包括大陸地區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捐贈。」及從事相關活動服務為經費之來源。且有關之帳冊、文件及財產資料皆受監事會之稽核。

相關法令及規章:

  1.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捐助章程
  2.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要點

我想了解捐款的方式?

請點選主選單【捐款說明】,依據您的捐款需求查詢相關資料。

我如何查詢我的捐款紀錄?

請點選主選單【捐款徵信】,查看捐款紀錄公告。

捐款是否會有收據?

您只要是透過本基金會提供之捐款方式捐款,皆會收到本基金會開立的正式收據,相關捐款收據皆可做為所得稅額抵扣使用。
為減少收據保存遺失問題,定期捐款人的「年度捐款證明」將統一於每年4月寄發捐款人去年度全年捐款證明,做為抵扣稅額之用,建議捐款人選擇此方式!

何時可收到每次扣款後寄送之捐款收據?

本基金會於每周進行2次捐款對帳及收據開立作業,並依程序於每周不定時寄送「捐款收據」。
提醒您:每筆捐款須經各家業者定期結帳、轉帳程序,自您至代收機構捐款後,需3-5天工作時間本基金會才能收到款項,並進行後續對帳、收據開立寄送工作,您約可於捐款後2-3周內收到捐款收據。

捐款收據可以抵稅嗎?

可以。
【個人所得】 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:「個人對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,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,扣除金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」。
【營利事業】 依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規定:「營利事業之捐贈,得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」且「不超過所得額百分之十為限」。

若未收到收據或收據遺失,該如何處理?

若您未收到收據或收據遺失,可以「來電02-23418508#905(阿布思)」,說明您需要補發收據(影本),並提供捐款日期、捐款人姓名、金額、連絡電話、寄件地址等資訊,以確認收據開立及郵寄之正確性。我們將會於7-14天內掛號寄出。提醒您,捐款收據補發以一次為限!

捐款收據以家屬名義開立,是否可以報稅?

捐款收據不限開立本人,基本上只要是同一戶籍,無論是以您個人、小孩、配偶或父母名義捐贈,捐款收據都是有效的報稅憑證。

捐款有金額有最低或最高限制嗎?

本基金會捐款系統並無捐款額度限制,但因為每筆捐款交易都有一定須負擔的手續費用,因此建議您可累積一定金額後再一次進行樂捐。

捐款是否會有手續費用產生?

捐款人捐贈本基金會的每一筆捐款,除了「現金捐款」不會有手續費用產生之外,其他捐款方式皆會由金融機構酌收手續費用。詳列如下:

  1. ATM轉帳:持合作金庫晶片卡者免手續費,跨行轉帳則由捐款人之金融卡扣除手續費15元。
  2. 銀行匯款:電匯本基金會帳戶,捐款人需擔付銀行手續費30元;以現金匯款者則另支付銀行手續費100元。